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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药物所安全管理工作办法

实验室安全手册
上海药物所保卫安全责任制条例
 
通 知
安全警示宣传
关于加强园区安全管理的通知

上海药物所获 2007 年度 “上海    市平安单位”

上海药物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

药物所组织第二次放射性同位素
   从业人员上岗培训
上海药物所组织“119”消防演练
上海药物研究所安全工作简报(见    内网)
2008年第一季度案例通报(见内网)
上海药物所重视安全防范的长效    建设
安全工作顺利通过中科院公共事务    管理标准二级达标考评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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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园区安全管理的通知
  

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园区的安全管理,经研究决定,并从即日起采取以下措施:

1 、外来人员来所必须由研究组长确认后,来访者凭身份证登记,方可入所。

2 、外来车辆非工作事项一般不得入所,工作事项的应登记。

3 、出租车一律不准进入本所。

4 、快递员一律不准进入本所,快递物品由本人在大门口领取 ( 邮局除外 ) 。

5 、职工、研究生晚间 20 : 00 时以后进所的必须出示胸卡并登记,未带胸卡者一般不能     入所。

6 、危险品、剧毒品仓库严格执行“五双制度”严格管理。

7 、坚持 24 小时监控和巡逻,不得擅离岗位。

8 、特种设备 ( 锅炉房 ) 运行期间必须坚守岗位。

9 、所有办公室、实验室无人时应关闭水、电、煤气及门窗。

10 、设备部门要对电气设备、水、电、煤气等进行维护检修,保证设备运行良好。

上述各项措施,请各部门、各研究组长、各研究生导师和各党支部告知所属职工、研究生,并认真执行。如给大家带来不便,请给予理解。

 

上海药物研究所

2008 年 4 月 30 日